纪检三转学习心得体会

专题:优秀作文 | 时间:2016-03-09 | 来源:读后感大全 | 作者:

纪检三转学习心得体会一:学习“三转”心得交流

受支部所托,今天我谈一下关于学习“三转”的心得体会,以期抛砖引玉。

按照市纪委的统一部署,我较为系统的对十八大、十八届二中全会、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十八届第三次全会、省纪委、市纪委专题会议精神进行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三转”与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中央纪委推进“三转”的部署和要求,直指当前一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模糊、履职错位、效率不高等问题,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方向,是提升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大举措和重大机遇。我作为一名纪检监察战线工作人员,处在这个历史阶段,一定要深入细致,全身心的投入到学习和领会当中去,切实把“三转”工作的部署落到实处。现将自身的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领会了“三转”有其紧迫性、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认识到为什么要转

一是推进“三转”是形势所迫。关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中央用的是“依然严峻复杂”这句话来概括的。“依然严峻复杂”主要表现在: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四风”方面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党组织软弱涣散、纪律松弛,人民群众十分不满。这就要求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工作重点转移到执纪监督、作风建设和查办案件上来。二是推进“三转”是职责所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党章》规定的,行政监察职能是《行政监察法》规定的,界定都很清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要让纪检机关的职责回归到“执纪监督”这一本源上来,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集中优势兵力,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三是推进“三转”是改革所需。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第36条关于“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的重大改革部署,对于进一步增强纪检机关的监督职能、提升纪检机关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体现了党对反腐败斗争规律性认识的深化,是党中央对纪检机关的高度信任与期待。

“三转”中的“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以踏石留英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紧跟中央纪委、省市纪委改革步伐,了解“三转”是转什么

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是“大包大揽”,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已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的界限,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被削弱、淡化。因此,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状况成了回归工作本位的必然要求。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了“两个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改进中央和省区市巡视制度,做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要落实好中央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进行机构改革,提供组织保证。胡海良书记在今年的4月2日给全机关所上的党课中要求我们,要关注中央纪委的“转”和“变”。而中央纪委在十八大后,率先吹响了改革的号角。首先,在短短的一年时间内先后两次对其机构设置进行优化改革。2013年下半年,其将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设至10个,党风和纠风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室与绩效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今年年初,进一步将其办公厅和监察综合室合并为办公厅,党风政风监督室和执法效能监督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预防腐败局和外事局合并为国际合作局,增设2个纪检监察室,设立组织部和宣传部。同时,对过去参与的领导小组、协调小组、联席会议等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125个精简至39个,确保主要精力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来。纪检监察室占中纪委各部门近半数比例。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的示范带动下,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积极改进工作思路,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指成拳再发力,不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截止去年10月底,已有2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纪委初步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其中,17个省(区、市)纪委参照中央纪委做法,将党风室、纠风室合并为党风政风监督室;将执法室、效能室合并为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新设立1—2个纪检监察室。中央纪委的机构改革是其转职能、重执纪、监察、问责、聚焦主责主业的集中体现。

转变办案方式,抓早抓小,快查快结。在参与中纪委办案期间,我对这一点感受很深。从2013年上半年开始,中纪委就要求各个案件专案组加快办案节奏,缩短办案周期。专案组领导常举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案件,从立案到移送只用了一个月时间,从而说明中纪委办案效率之快。虽然刘铁男案件有其特殊性,但随后在专案组中感到的就是紧促的气息,无非都是催立案和结案。在我所参与的“602”专案,从初核到立案用了八、九个月时间,移送司法机关用了三个月。“1205”专案从初核到立案只用了45天,据中纪委的同志说,这么短的初核时间在中纪委办案历史中是较为罕见的。而且,专案组当时要求这个案子必须在2014年3月5日前移送给最高检,三个月不能拖一天。此外,据中纪委的同志讲,现在案件只要有200万的违纪事实,并且有“双证”支撑就可上中纪委常委会讨论立案调查,这在以前是不可能的,以前最起码要有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违纪违法事实,并且查实,才能够上报立案。从查处的时间跨度上进一步缩短以及立案数额上的变化情况来看,中纪委所主张的“快办快结”已经落到实处。

从我们省纪委层面来看,省纪委也在案件的查办、线索的收集与管理、信访工作等方面积极在探索方式转变,落实转方式的政策。

在转作风上,王岐山书记提出 “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防止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内部出现“蛀虫”,及时把“害群之马”清理出去。中纪委为了防止“灯下黑”情况,成立了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今年1月20日,中央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2月28日,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这些都是中央纪委对转作风的具体落实情况。

三、结合自身具体工作,考虑工作实践中如何转

舟山新区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如何落实好“三转”工作,将三转的精神要求贯彻到具体的工作中,是我们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的职责,我也从个人和纪检监察室的角度考虑如何在具体工作中贯彻“三转”精神。

一是竖立强烈的责任观。增强自身的“方位感”,明确自己的身份责任,让组织放心,让人民群众信任,竖立可信、可敬、可亲的“三可”形象。就我个人而言,在工作中竖立大局意识,努力为舟山新区经济发展做贡献,做好科室主任的左膀右臂,出谋划策,身先士卒,起到表率作用。学习好中纪委、省纪委以及市纪委的各项要求规定,主动清除思想障碍,不等待、不观望、不犹豫、不懈怠,为“三转”做好思想上和主观上的提升。

二是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案件查办工作,要用钉钉子精神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深、学精、学透、学活,学以致用,努力成为纪检监察业务行家里手。中央纪委对于纪检监察室的职能有了新的定位,要求纪检监察室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而不是单纯的办案;在查办案件中,要求既查办贪污贿赂案件,又注重查办玩忽职守和滥用职权的渎职案件;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清理;对被反映的同志,及时约谈,要求其作出说明,立足于抓早抓小,治病救人。这样的定位给我们纪检监察室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学习和研究。此外在具体的案件查办过程中要做到,不贪大求全、不恋战,注重对立案事实的查证工作,及时移送、快办快结。

三是严格对自身的要求,做到“三严三实”、“两坚两实”。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加强自我管理和约束,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以纪检监察干部的标准做好表率,树好形象。要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保密纪律,严格遵守党章和法律法规,模范遵守八项规定、《廉政准则》,坚决纠正“四风”。强化“铁军”意识,正人先正己,铁骨铮铮、铁肩担当、铁面执纪,无愧于党和人民的信任。

纪检三转学习心得体会二:纪检干部三转心得体会(1844字)

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这是新一届中央纪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适应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提高履职科学化水平的应时之举,既对加强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王岐山同志强调,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是纠正“四风”问题的根本举措。作为一名纪检干部,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第二阶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为切入点,以反对“四风”为聚焦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本身的“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努力提高“三转”责任意识,全面提升岗位工作水平。

转职能就是找准位置,强化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预防腐败和自身建设,做到工作到位不越位、补位不缺位,强力推进落实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行动,切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转职能,重在理清职责定位,突出主业主抓。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确实存在工作宽泛化、职能异化、主业弱化等现象,牵头抓的工作越来越多,直接包揽的事也越来越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 转职能,就是要明确自身职责所在、主业所在,回到自己“一亩三分地”,根据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规定的职责,严格遵循法定职责行使权力,将工作重心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上来。

转方式就是查找监督方式上的偏差,把工作重点放在监督职能部门履行法定监督职责上,有效解决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找准纪检监察工作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严格执纪问责。 转方式,重在把握工作规律,创新工作方法。随着改革发展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重,范围越来越广,要求越来越高,如果我们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变化和新要求,依旧用一成不变的方式方法来推动工作,必然是裹足不前、难有成效。因此,必须转变工作方式,改进工作模式,真正树立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要转变监督方式,改变以往过多直接参与业务,将监督者变为执行者的做法,善于从“全程参与”向“执纪监督”转变。必须注重纪检监察信息公开,完善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社会知晓度,打造“阳光纪检”。同时加强信息化支撑,真正把反腐倡廉建设与信息、通信、网络等科技手段有机融合,进一步提升科技反腐工作水平。

转作风就是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忠诚度,胜任度,融合度和满意度,以过硬的作风打造“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满意不能放松管理。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肃纪最前沿和反腐败斗争第一线,不但要做“手电筒”,照好别人,而且还要做“整容镜”,常照自己。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锤炼党性修养,守得住清贫,经得起考验;带头坚持原则,敢于担当,面对困难迎而上;带头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决纠正“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带头深入XX研究,掌握第一手情况,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舆论监督,着力解决好“灯下黑”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自身实际,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弘扬新风尚,传递正能量,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履行监督能力。现阶段,面对环境形势的复杂多变和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纪检监察干部在思想、职能、方式、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纪检监察干部对自身角色定位把握不准,出现了一些角色偏差和误区,工作中容易产生混淆和模糊,不认真区别对待,分清主次,那些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揽了一身。当前,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的任务越来越多,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宽,工作战线越拉越长,如果四面出击,泛泛而抓,就会事倍功半,很难取得好的效果。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深刻剖析履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到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纪检监察干部要自觉地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力求做到履职尽责而不越位、不错位,将牵头抓、协调抓、具体抓有机结合,做到科学合理行使监督职能,努力当好“监督员”,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职能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深刻变化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探索、去创新,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新的历史要求合结合拍、同频共振,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理念新、主业显、效能高、形象好的反腐倡廉“铁军”。

纪检三转学习心得体会三:着眼“三转”落实 加大查案力度(2648字)

新春新气象,在辞旧迎新之际,为贯彻落实中纪委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让大家以全新的精神面貌尽快融入到工作中去,我委局机关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讨论活动。此次活动委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每位常委亲自备课授课,带领全体同志学习了中央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等一系列会议精神,参学人员认真听课,做好笔记。通过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文件精神让我感触颇多,也让我认识到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高度重视,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坚定不移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方面的决心。作为分管案件的常委,我深刻的认识到自己所肩负责任的重要性,下面我就谈谈自己通过这次学习所获得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深入推进“三转”工作落实,积极探索新时期下纪检监察工作实效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部署的主要任务,党的十八大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王岐山书记在中国***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各级纪委要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来适应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和要求上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任务。回归到自己的工作中来,我应该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积极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市的工作会议精神,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与上级领导保持一致,给查办案件的同志们领好头、带好队,积极打造办案素质过硬的队伍。

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腐败分子腐败的手段更加隐蔽,腐败方式更加多样化,这无疑给我们查办案件人员带来难度,如果一味的坚持单一的办案模式,不能转变思想,改进工作方法,就会使得案件办理起来事倍功半,浪费更多的时间,这样就会给腐败分子更多的喘息机会,影响我们纪委监察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我们更应该顺应时代的发展在查办案件时积极开拓创新,改变办案方式,探索新的案件工作模式,寻找新的工作方法。更好的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二、严明纪律、坚决维护纪检监察形象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此次“三转”活动中的转作风就是要求我们要坚强自身建设。新一届的党中央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加大了审查违纪违法党员领导干部力度,查出了一批身居高位的官员,获得了人民群众的一片喝彩,更加树立了我们党的权威,也塑造了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心目中正大光明的形象。目前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党中央的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上,既是监督者又是执行者,因此我们只有对自己严格要求,坚决执行党中央的决定,才能起到正人的效果。在整治四风问题上,我们要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契机,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采取零容忍,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敢于发现问题揭露问题,发扬亮剑精神。

作为分管案件的常委,在维护纪检监察机关形象方面,首先加强自身管理,在查办案件时决不允许出现接受被调查人及其亲属朋友的请客送礼,也决不允许出现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的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及时有效的突破,减少办案阻力。同时还要提高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每办一起案件就应该把工作做到细致,准备材料更要细中有细,做到材料格式规范,内容详实,调查事实方面不存在冲突,以免影响案件的进程。当然,在办理案件中要注意自身和被调查人安全问题,避免出现安全事故,带来不良影响。除了严格要求同志们认真工作外,我还要积极的带头学习,多读书。鼓励老同志积极学习,多向新同志传授办案技巧,新同志更应该积极主动学习,勤于思考,多向领导和老同志请教,敢于面对自己的不足之处。只有严明纪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才能把“四风” 问题彻底扫出自己的队伍,才能塑造一直廉洁的队伍,才能打造一支办案“铁军”。

三、求真务实,加大查案力度。

查办案件是反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教育提醒干部,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能够赢得民心。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中央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旗帜鲜明、态度坚定、领导有力。如何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把反腐败斗争落实到实处,我认为:

首先,取得县党委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在改革发展的大前提下,我们的工作就是为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查处社会主义果实中的蛀虫,为社会发展扫清障碍,推进经济建设工作的落实。因此,在查办部分案件的时候应该主动及时向县党委汇报工作的进展,取得党委政府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的支持,不仅有利案件的快速突破,而且能够保证案件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落实案件责任,合理配备办案力量,提高办案人员素质和积极性。查办案件主要是依靠一线办案人员,因此参加纪检监察案件的同志不能做老好人,要敢于得罪那些应该得罪的人,在原则面前敢于担当,要做到依纪依法、公平公正。必须做到严格自律,表里如一。因此,我们的纪检监察同志要明确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

除此之外,在查办案件时应该根据案件的性质合理配备办案力量,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同时,在平常的工作中注重办案人员的素质培养,加强他们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当然,在工作中也应该注重办案人员积极性,只有热爱这份工作才能做好这份工作,只要做到生活上关爱同志,工作上关心同志,思想上关注同志,我们的纪检监察工作才能顺利进行。

最后,进一步发挥纪委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专门机关,要注重和善于组织协调,讲求组织协调的艺术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的优势,形成突破案件的整体合力。与此同时还要注重组织协调的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纪委牵头、各负其责、团结协作、各施所长的工作机制、协同办案工作机制等。我相信,只要我们着眼于工作,认真执行上级领导的决定,全身心的投入工作,科学化的管理,积极发挥好自身的组织协调作用,就能够更快更迅速更细致的履行好我们的职责。

此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学习探讨活动,在全委局上下掀起了一股学习之风,这样有利于同志们牢固树立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只有我们自己禁得起党组织和人民的考验,才能2014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中加强监督管理,严肃纪律;才能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才能提升党和人民的满意度。

纪检三转学习心得体会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讨论活动心得体会(2975字)

自2月8月开始,县纪委监察局机关组织开展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讨论活动。通过听取县纪委崔巍书记的动员讲话,委局领导组织学习的党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省市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后,我们又组织了联系自身工作实际针对在工作职能、方式和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的学习讨论。此次活动的开展,对自己的来说,无论在***思想和业务能力上,还是在作风建设上都有比较大的提高,有着非常大的理论和实践指导作用。

一、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

王岐山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工作报告上提出,纪检监察机关要“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为尽快适应这种变化,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

转职能,就是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突出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一段时间以来,纪检监察工作最突出的问题就是“大包大揽”,覆盖面不断扩大,战线越拉越长,任务越来越多,有的工作甚至逾越了纪检监察职能边界,执纪监督的主业反而被弱化、淡化。转职能,就要改变这种“不堪重负”的状况,理清思路,抓好主业,把不该管的交还给主责部门,把该管的切实管好,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转方式,就是深刻把握新形势下工作规律,创新思想理念,摒弃惯性思维,改进方式方法,更加科学高效地履行执纪监督职责。中纪委”建立约谈制度,改进执纪办案模式,坚持抓早抓孝治病救人,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巡视工作主要任务”等做法,给了我们重要启示。我们要根据实践不断完善和发展,推进方式方法的与时俱进,纪检监察工作就能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

转作风,就是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队伍。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防止不深入基层、脱离群众的漂浮作风,多做调查研究,加强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纠正“四风”,牢记“两个务必”,常怀戒惧之心。要强化监督管理,加强能力和作风建设,以铁的纪律打造**腐铁军。

转职能是核心,转方式是关键,转作风是保障,涵盖了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工作主体三个方面。以踏石留英抓铁有痕的劲头把“三转”抓实了、转到位了,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就能抓准,方法就能改进,作风就能过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就能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二、自我剖析在工作职能、方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当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转思想、转方式、转作风。现阶段,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期,也处于各种矛盾的集中凸显期。面对环境形势的复杂变化和社会发展的深刻变革,在思想、方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诸多问题,需要加以重视和研究解决。

一是思想不够解放的问题。或多或少地都存在着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甚至 “求稳怕乱”的想法;没有将反腐倡廉工作与社会发展大局真正地结合起来,并认真地从中把握;因循守旧,创新不足,对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办法和解决措施。

二是学习不够的问题。对待学习不能认认真真、原原本本地学,蜻蜓点水、浅尝辄止,多少存在着“不爱学、不愿学、不真学”的不良学风,联系工作实际不够,不能做到学以致用、善于思考、善于实践,从而不能解放思想、开阔视野、大胆探索。

三是方式不当的问题。往往在联系和牵头的工作中扮演“开山斧”、“挡箭牌”、“灭火队”的角色,既背离了职责,又影响了威信,为此形成工作方法不得当,方式不灵活,发挥不了组织协调优势,工作合力不足。

四是作风不实的问题。深入基层不够,联系实际不紧;工作标准要求不高,紧迫性不强;缺乏主动性和创新性,得过且过;执行力不够,遇到问题往往有松懈的思想,缺乏一抓到底的精神。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的发挥,我们只有自觉转思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深刻变化的大环境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探索、去创新,才能使纪检监察工作跟上新的历史要求。

三、今后整改和努力方向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要认真地加以整改,并积极努力,切实做到“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一是要解放思想。我们要深刻理解和把握“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科学内涵,解放思想,破除一些不合时宜的陈规陋习,要牢记和坚持查案惩腐、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本职和主业的宗旨,我们要从“大包大揽”的繁重事务中解放出来,从“全面出击”的不合时宜的做法中解放出来,突出主业,下大气力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相关工作。要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不等于直接参与经济社会建设,服务大局不等于代替职能部门履职,主要是通过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不能将执法监察等同于行政执法,将效能监察等同于效能建设,将纠风整纪等同于行风管理。

秉持“有案必查是尽职、有案不查是失职、压案不查是渎职”的理念,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把人力物力向办案一线倾斜。

二是要强化学习。我们要脚踏实地、认认真真地学习,不能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要在实践中学,在干中学,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要理论联系工作实际,学深、学透,要善于思考,做到深刻理解,举一反三、融会贯通;要善于实践,做到学以致用、破解难题、推动工作。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能凭老经验办事,在提升质量上下功夫,在扩大范围上进行尝试;不仅要向书本学,也要向身边的同志学,善于学习,勇于实践。

三是要创新工作。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要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积极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为社会发展清障铺路。要厘清职责,注重从参与政府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变到对政府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

我们的工作职责是“检查的再检查、监督的再监督”。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既积极发挥反腐败斗争的自主作用,又要充分调动党政机关和社会团体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积极性,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是要改进作风。“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理念.正人先正己,转作风首先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要坚持党性原则,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做到秉持公道办事。尤其是在执纪办案过程中,要严格依纪依法,不徇私,不泄密,不谋利,坚持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要克服工作漂涪口大气粗、衙门习气、特权思想等现象;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遇到矛盾和问题,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要时刻做到廉洁自律,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从严要求自己。www.Jueju.cn

转作风是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我们要以此次教育活动为契机,以落实八项规定为切入点,以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为聚焦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对我们自身存在的“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要通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达到群众意识和服务基层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艰苦朴素、勤俭办事的风气进一步浓厚,带头学习、带头分析检查、带头参加整改,把自己摆进去,参与各个环节的活动,以实际行动塑造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纪检三转学习心得体会五:纪检监察室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学习心得(1024字)

县纪委组织开展了“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学习活动。委局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有关文件和领导的讲话精神,通过这次学习,我对于“三转”思想有了深刻的认识。我们觉得我们应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作风,树立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一、增强自律意识,从自身做起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新部署。其中特别提出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我们要学深、学透,掌握其精髓。我们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能够把握大势,统一思想认清当前的严峻形势,增强***敏锐性,更要收敛自身行为、不撞枪口,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自律意识,从我做起。在执纪办案中,我们要严格履行办案程序,要勇于监督、敢于碰硬、善于执纪,要有“亮剑”精神,要有攻坚克难的精神,要树立执纪为民、依法执纪、安全文明的理念,凡事从自身做起。

二、增强理念,创新方法

“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是当前中、省纪委对改进工作的总体要求。我们要把“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与我们的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创新。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我们作为一线的办案人员,在面临现时代的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中,更要增强办案理念,创先办案方法。要学会多渠道提升发现线索的能力,要改进办案方式,着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理案件,转变更新观念,转变传统的办案方式,努力提升办案能力。办案中要用组织温暖去感动、用宽严政策去感化、用智慧技巧去瓦解谈话对象,要让谈话对象从灵魂深处接受,真正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从而促使广大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接受教育,传递更多的正能量。

三、坚定信念,提高自身能力

“打铁还须自身硬”,作为一名监察干部队伍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要注重自身的党性锻炼,坚持勤政廉政,以身作则、清廉自律,在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的整改上带好头。要进一步提升综合能力,消除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增强纪律和规则意识,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用铁的纪律来要求自己。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要加强自身的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纪律建设,使工作的主动性和能动性不断提高,认真研究查办案件中遇到的新问题、新情况,从而提高我们的依纪依法办案水平和查办案件的工作能力。

新的一年,新的开始,我们要持着坚定的信念,在新的一年里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做一名优秀的纪检监察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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